2024年銀行理財監管主線:淨值低波化的進與退

2022年,資管新規正式落地,理財產品由攤餘成本法計價轉爲市價法計價,直面市場波動,各月末綜合破淨率起伏較大,在股、債雙市場的震盪調整下,理財產品淨值下跌與大規模贖回形成負反饋,2022年理財產品對應出現兩輪“破淨潮”,理財產品綜合破淨率12月末收至21.23%。

爲平復投資者恐慌情緒,降低理財產品淨值波動,提升投資者持有體驗,不少理財公司選擇發行攤餘成本法和市值法相結合的混合估值法理財產品。

部分銀行理財產品通過保險資管計劃投資利率高於同業存款的銀行協議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額存單。據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數據,理財產品現金及存款類資產的比例由2022年末的17.5%一舉提升至2023年末的26.7%。

此外,部分理財公司利用收盤價、信託計劃、自建估值模型等方式打造理財產品的平穩淨值。

2024年監管主線圍繞理財產品真正的淨值化展開,本文從時間線的角度梳理2024年銀行理財相關監管政策及動態。

《關於禁止通過手工補息高息攬儲維護存款市場競爭秩序的倡議》

2023年2月,21世紀經濟報道曾獨家報道,大量銀行理財產品嵌套保險資管計劃投資銀行協議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額存單(這些都屬於一般性存款),而協議存款利率有時可超出3%。這一操作在穩定理財產品淨值的同時還能提供較高的收益,不過其中隱含嚴重的期限錯配問題,容易引發流動性風險。

監管早前已注意到銀行高息攬儲的現象,2024年2月,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某省金融監管部門要求在監管報表填寫過程中,保險資管公司發行理財產品等募集的資金應填入“同業存放”科目,不得計入一般性存款。詳情見《保險資管存款這一新變化 或影響萬億銀行理財資金》。

爲進一步限制高息攬儲的行爲,2024年4月8日,全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發佈《關於禁止通過手工補息高息攬儲維護存款市場競爭秩序的倡議》,“手工補息”被逐步叫停,多數機構不得不提前贖回存款,實際投資於這一類存款的銀行理財收益受到影響,有所下降;基金、理財受存款搬家影響,規模走高。對理財公司而言,低波資產配置壓力加大。

《理財公司監管評級與分級分類監管辦法》有望出臺

2024年5月,監管部門就銀行理財公司評級辦法向行業內徵求意見,其中“在管規模不是得分項”,整體導向是“質量重於規模”,弱化對理財規模的考覈。

2024年8月,金融監管總局在對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4805號(財稅金融類294號)提案的答覆中表示,目前金融監管總局正在抓緊起草《理財公司監管評級與分級分類監管辦法》,擬將養老理財產品等養老金融業務開展情況納入理財公司監管評級重要考慮因素,並依據監管評級結果對理財公司實施分類監管。對於評級優良的理財公司,支持其優先開展綜合性、創新試點類業務;理財公司監管評級越低,業務範圍及展業地域受到監管限制可能越多。

《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公司與理財公司合作業務合規管理的通知》

2024年6月14日,某地金融監管局向轄內信託公司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公司與理財公司合作業務合規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信託公司配合理財公司使用平滑機制調節產品收益,配合理財公司在不同理財產品間交易風險資產,爲現金管理類理財違規投資低評級債券、違規嵌套投資存款提供通道,配合理財產品不當使用估值方法等問題進行排查,要求信託公司認真制定整改計劃,紮實推進整改。詳情見《獨家丨調節收益、交易風險資產、投資低評級債券、不當估值,監管要求信託自查與銀行理財合作四大違規業務》。

2024年初,21世紀經濟報道曾報道現金理財產品七日年化收益率突破4%的原因。銀行理財通過信託通道設立的信託專戶,形成多個理財產品的“蓄水池”,從而進行削峰填谷的操作。這種方式巧妙地避開了資管新規明確禁止資金池業務、提出“三單”(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覈算)管理等要求。

多地未成立理財公司的銀行將在2026年底前壓降理財業務規模

2024年6月,多家媒體獲悉,監管對未成立理財公司的銀行理財業務風險做出提醒,要求部分省份相關城商行與農商行於2026年末將存量理財業務全部清理完畢。

這項舉措利好已有牌照的理財公司。不過,中小銀行可以通過完善代銷體系,與頭部理財公司合作發行理財,全力維護好自身客戶關係,確保銀行業務穩健發展。

《證券公司收益憑證發行管理辦法》

2024年10月25日,中證協制定發佈《證券公司收益憑證發行管理辦法》及配套指引,將收益憑證定義爲證券公司在櫃檯或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報價系統)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非公開發行、按約定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即本金保障型產品。

券商收益憑證常見於固定收益類結構性理財的資產配置。理財公司發行結構性產品通常需要具有衍生品交易牌照,而未持有這項資格的理財公司如果想要發行結構性產品,會選擇在產品中配置券商收益憑證、結構性存款或在資管計劃通道業務配置期權,不過,有時因難以穿透券商收益憑證或結構性存款等資產至底層,部分產品會存在合規問題。此外,結構性公募產品募集規模不足5000萬元時,持有衍生品交易牌照的機構有時也會選擇配置券商收益憑證或結構性存款。

從影響來看,配置新規後券商收益憑證的銀行理財收益水平會相應降低,對客戶吸引力有所下降。長期來看,這項新規利好有衍生品交易牌照、衍生品投研有所積累的頭部機構。

據南財理財通課題組統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已經開業的31家理財公司中,已有17家理財公司獲得衍生品交易牌照。2024年1月,蘇銀理財獲批普通類衍生品交易資格牌照,理財公司在結構性產品領域的競爭拉開帷幕。

《關於優化非銀同業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倡議》

2024年11月29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發佈《關於優化非銀同業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倡議》,主要內容有:金融基礎設施機構的同業活期存款利率參考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由1.62%降至0.35%左右,非銀同業活期存款參考央行7天逆回購利率,由1.75%左右降至1.5%。

現金類產品投資流動性受限資產不能超過產品資產淨值的10%,本次規範後,非銀同業定期存款爲流動性受限資產。因現金類理財同業存款持倉佔比較高,隨着同業活期存款利率下降,現金類理財收益水平將顯著下降。

監管幹預理財公司違規使用收盤價、平滑估值及自建估值模型

“自建估值模型”是理財公司在中債估值、中證估值這兩種第三方債券估值方法之外,通過信託通道投資的債券採用一種新型的估值模型進行估值定價。“自建估值模型”在平抑底層資產市場價格波動的同時,也存在流動性風險、客戶收益公平性的問題,甚至可能成爲調節理財產品之間收益的工具。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文章《深度丨爭議銀行理財“自建估值模型”》,“自建估值模型”主要針對銀行二級資本債、永續債等債券類資產,普遍採用單隻債券過去6個月的平均價格,甚至有些採用過去6個月國債的均價對債券進行估值。在這種計量方式下,債券估值變化很小,理財產品回撤控制表現極好。

12月,針對理財公司盛行的“自建估值模型”,金融監管部門開始出手干預,要求理財公司無論直投或委外都不得違規通過收盤價、平滑估值及自建估值模型等方式熨平產品淨值波動。

多種收益平滑工具被取消後,理財產品淨值波動或加劇,業績下限達標率或承壓,這些將影響理財規模增長。在這種背景下,理財公司提升投研實力成爲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