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省汽車置換(報廢)更新活動擴大補貼範圍
近日,貴州省商務廳、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調整優化2024年貴州省汽車置換(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調整汽車置換報廢更新政策補貼範圍。
《通知》指出,爲深化落實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更好拉動汽車消費,貴州將針對“乘用車報廢及置換更新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支持個人消費者乘用車報廢更新、置換更新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的政策進行調整優化。
其中,貴州省汽車置換(報廢)更新政策再次“加碼”,擴大補貼範圍,便於更多羣衆受惠。據《通知》介紹,此次針對省級汽車置換(報廢)更新出臺的新政策,變化主要體現在5個方面:
一是活動時間從原來的“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調整爲:“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二是取消對新購燃油車排量爲2.0升及以下的限制。
三是取消個人名下乘用車進行置換(報廢)更新時,車輛使用性質需爲非營運車輛的限制。
四是取消舊車須在個人消費者名下持有時間1年以上的限制,放寬至“自7月25日前在消費者名下並在活動期間內有轉出並取得‘二手車經銷反向發票’或‘機動車報廢(註銷)證明’,同時購買的新車銷售發票出具地爲貴州省範圍內的,可參與我省汽車置換(報廢)更新補貼活動。”
五是取消個人消費者“舊車必須出售給貴州省內註冊的汽車經銷企業,並開具二手車經銷反向發票”的限制,放寬爲“活動期間在全國範圍內通過汽車、二手車經銷企業(或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轉出或報廢個人名下的舊乘用車,取得‘二手車經銷反向發票’或‘機動車報廢(註銷)證明’,併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燃油乘用車或2020年7月1日後生產的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二手乘用車(含二手車新能源車),新車銷售發票出具地爲貴州省範圍內的,可參與我省汽車置換(報廢)更新活動,按規定上傳相關材料並審覈通過後,將給予補貼。
來源:貴州日報天眼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