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一美豔女子與表哥偷歡,慘遭鄰居偷拍,因一句話釀慘劇
歲月催人老,但親情卻不會因爲時間的流逝而消失,反而還會因爲血脈相連,使得相互之間的感情愈加穩固。無論我們身處何處,親情總是心底深處的依賴。可這個親情一旦變了質,不僅不會爲世人所容納,甚至還有可能會造成一樁人間慘案。
2013年南京就發生了一起親戚之間的亂倫鬧劇:一美豔女子與表哥在野外偷歡,慘遭鄰居偷拍後,最終因一句話釀成了慘劇。據悉該女子當時竟然還是有丈夫的已婚人士,可她又爲何與表哥走到了一起呢?
李文是南京人,年輕時一直都在打拼工作,雖然自身家境不錯,但從小生活在父母光輝裡的他爲了爭一口氣,也想做出一番成就來證明自己。在李文的努力下,事業確實是稍有起色,漸漸也擺脫了父母的名號。
可此時已經臨近30歲的他遲遲沒有心儀的女生,於是便在父母的安排下與一位賢良溫柔的女子相親。年齡畢竟也擺在這裡,早已沒有了當初年少輕狂的李文也不再奢求愛情,只想着能平平淡淡過完一生。
就這樣,在雙方父母的安排下,李文與這個名叫古霖的女子相處一段時間後,就步入了婚姻殿堂。雖然兩人是相親認識的,但李文從小就在父母的薰陶下,認爲身爲丈夫就應該擔起一家之責,妻子只需在家貌美如花即可,,李文更是忙於事業。
因此李文即便對妻子沒有多少感情,但出於丈夫的責任也是對她極爲寵愛,因此當古霖生下孩子之後就直接讓她辭職來享受生活。可令李文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如此疼愛的妻子,竟然會做出違揹人倫道德的事情,當他收到妻子與她的表哥王某的野外視頻時,難以置信。
其實這一切都是早有預料,只不過李文一直被古霖的孃家人瞞在鼓裡,因爲當初古霖的相親,並不是心甘情願,而是被逼無奈。
古霖年幼的時候,由於父母外出打工,便只好寄養在表哥家中,那時的她雖然因爲年幼並沒有什麼男女之情,可即便如此,也對眼中無所不能的表哥充滿了崇拜感,王某的陪伴彌補了沒有父母陪伴的童年,這也使得古霖愈加的依賴王某。
少女的心思青澀又隱秘,在古霖的刻意隱瞞下,沒有人看出她的異常,而這除了與她朝夕相處的表哥,原來表哥同樣也對溫柔貌美的古霖起了一樣的情愫。當兩人將心中所想都說開了之後,便共同約定工作之後在一起。
理想是美好的,可當兩人畢業後真正在一起時,卻遭到了兩家人的強烈反對,哪有親人變成情人的,這不僅是違背了道德,同樣也違反了法律。
根據《民法典》第104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其中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就包括表兄弟姐妹之間,也就是說即便兩人目前是談戀愛,但兩人也無法結婚,這也就意味着兩人之間的關係得不到法律的認可與保障,那古霖與王某就只能在衆人的白眼下談着見不得光的戀愛。
於是雙方父母都想盡一切辦法讓兩人分開,甚至和特意將王某支開,在這段時間內快速將古霖嫁出去。在他們看來,只要有一方結婚了,出於倫理道德,都不會成爲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
可他們卻低估了古霖與王某之間的感情,2013年得知古霖結婚的王某趁着李文出差之時找上了古霖,舊情復燃的兩人想着反正也結不了婚,於是兩人從此揹着李文私下偷情。
2013年,李文需要出差2年,沒有任何約束的古霖竟然直接讓王某住進家中,爲了尋求刺激,甚至還在野外一度春風。也就是在他們沉浸在所謂的刺激中時,鄰居家的一部手機悄然對準了他們。
這個視頻在小區羣中引起了衆多業主的圍觀,李文一氣之下回來準備質問古霖。可在自己還沒想好措辭時,古霖就將所有的事情都坦白,並且還對李文說:“其實孩子也是我表哥的。”
本就對妻子的行爲又氣又恨,遭受奇恥大辱的他當時的情緒已經瀕臨崩潰,此時又聽到連孩子都不是自己的,想到自己在外累死累活,如今不僅丟了面,連裡子都是一塌糊塗,陷入死衚衕的李文,認爲自己沒有顏面再去面對衆人的嘲笑與戲弄,只想着逃避的他選擇了投河自盡。
2013年11月15日,河中漂浮的屍體引起了晨跑市民的注意,當下立即報警。也正是因爲李文的死亡,將古霖與王某之間的畸戀再次推向高潮。不管他們最終到底會不會在一起,但可以知道的,隨着李文的死亡,屬於他的遺產將會有一大半落入古霖的口袋。
從夫妻共同財產來看,夫妻對其有着平等的處理權。只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工資收益等都是屬於共同財產,因此即便古霖沒有工作,但同樣也能從中分得一半的財產。
除此之外,根據《民法典》第1127條第1款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李文是屬於臨時自殺,事發突然自然也就不存在遺囑,那麼繼承開始之後,就是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雖然孩子與李文並沒有血緣關係,但此時古霖與李文並未離婚,因此屬於李文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財產則是由古霖與李父李母共同分配。事已至此筆者只能說一句,世上道路千千萬,李文卻選擇了一條最爲愚笨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