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少女愛上人夫!被告繳不出6萬罰金…挺孕肚流浪街頭
▲19歲少女投靠外婆後,又跟男網友交往懷孕,豈料男方事後避不見面。(圖/翻攝自臉書/縣議員劉寶鈴)
臺北一名19歲鄭姓女子來自單親家庭,但她去年就讀高職時離家出走,與有婦之夫交往,不僅爲男方墮胎,遭原配告妨害家庭,還被法院判刑2個月。由於鄭女付不出罰金,擔心因此入獄,只能到處流浪,跑到苗栗投靠外婆,沒想到又與當地男網友交往懷孕;如今她大腹便便,下個月就要臨盆,得不到母親與外婆諒解,只能求助女議員劉寶鈴。
在縣議員劉寶鈴及法律扶助的幫助下,鄭女結束四處流浪的日子,重新回到外婆身邊安心待產,並以分期方式繳付約新臺幣6萬元的罰金。苗栗縣府社政單位接獲通報後,隨即派社工前往關心,在確認2人都無力扶養孩子後,已決定待鄭女生產後再協助出養。
劉寶鈴指出,鄭女母親和外婆雖都有工作,但收入並不穩定,所以生產及坐月子等相關費用仍須由她幫忙籌措,所幸她陪鄭女產檢後,已確認胎兒狀況良好。現在,她只期盼鄭女安心待產、把身體顧好,好好把孩子生下來,未來再好好面對人生、順利就業,一切都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