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撞死騎士!被害人家屬幫求情「給1次機會」:別讓他有前科
▲18歲男撞死騎士,因積極彌補被害者家屬獲緩刑2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家住高雄市的18歲黃姓男子2月15日下午騎車載着友人沿澎湖縣縣道203線行駛時,追撞前方趙姓騎士,導致趙姓騎士腦部受創,雖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根據檢方調查,黃男2月15日下午近1時騎着機車搭載林姓友人,沿澎湖縣縣道203線由南往北行駛,行經該縣道31.4公里處(赤馬段)時,沒注意到前方一輛由趙姓騎士騎乘的未懸掛車牌機車,從後方撞上,導致趙姓騎士受有創傷性腦出血等傷害,經緊急送醫搶救2個多小時仍宣告不治。
澎湖地方法院審酌,沒有前科的黃男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並當場賠償50萬元完畢,堪認他有積極彌補被害人家屬的意願,且趙姓騎士家屬也表示,希望能給黃男一次機會,不要讓黃男有前科,最後依照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給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