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傳「性愛順口溜」 性侵案判決大逆轉

一起進入審判階段的性侵案,因少女傳「性愛順口溜」給男友而大逆轉。(示意圖/Times of India Blogs)

臺北市一名曾有多項前科的蔡姓男子,得知熟識的小吃店老闆娘15歲小女兒愛唱歌,便邀約到KTV歡唱,事後還將她帶往賓館性侵得逞,少女的陳姓男友得知後,怒不可遏,憤而通報學校,此事才曝光,不料,此案進入審判階段時,案情卻出現大逆轉。

少女在警詢時控訴,當天唱完歌,原本以爲要回到媽媽的店裡,但蔡男卻稱「我們兩個去躺一下」,便將她拉住帶往賓館開房間,期間她曾透過臉書傳訊給男友,卻未得迴應,打電話也被掛斷,最後只好傳訊「我快緊張死了」、「救我」等語。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少女在賓館期間雖曾傳訊「我快緊張死了」、「救我」等訊息給男友,但檢視上下文,少女並非是在針對性侵一事求救,甚至在男友詢問發生什麼事時,少女還傳訊「算了我自己處理」、「好啦,跟你說我處理一些兄弟的事,我很怕,所以叫你救我」,還傳送自臉書截圖的「性愛順口溜」給男友,傳完後還詢問:「你有看到這個嗎?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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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院法官審酌上述事證後,認爲2人上賓館期間少女舉止均無異常,難以認定蔡男行爲違反少女意願,因此判定2人爲「合意性交」,加上蔡男已獲少女家屬諒解,簽下和解書,因此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判處蔡男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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