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工作首日食指就被截斷 勞檢處依法裁罰業者移送

東勢區15歲少年打工首日就發生意外,左手食指被截斷送醫,造成永久性職業傷害。(民衆提供)

東勢區一名15歲少年,打工時被派遣公司安排到一間金屬工廠工作,少年首日工作時左手食指就被模具壓傷截斷,造成永久性職業傷害。勞工局強調,臺中市勞動檢查處稽查後,對業者加重裁罰6萬元,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涉及刑責部分,移送臺中地檢署調查偵辦。

勞工局指出,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於7月23日接獲職業災害通報案,15歲少年第一天打工,7時50分到工廠,工廠業者就將他分配到機臺;8時15分少年上機臺進行熱水器底座外殼衝壓生產作業,因衝牀未設置護罩等安全設備,致少年左手食指前端不慎遭模具壓傷,造成少年掌指骨關節外傷性部分截斷之職業災害。

臺中市勞檢處8月3日派員檢查發現,該金屬工業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因罹災者未滿18歲從事衝壓機械致傷;8月9日再派員至企業社實施檢查,再次釐清確認有使未滿18歲者從事相關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情事。

勞工局強調,臺中市勞檢處依法處理,因使未滿18歲勞工從事危險性工作部分,派遣公司企業社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2項規定,金屬工業公司則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9條規定;涉及刑法部分均移請臺中地檢署處理。另工廠衝牀未設置護罩等安全設備,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加重處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