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案「擇期宣判」 港媒透露:被告均當庭認罪盼從輕處罰

▲12港人偷渡被拘深圳 家屬出面提出訴求。(圖/路透社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12名港人今年8月試圖偷渡到臺灣,中途被廣東海警攔截,最後被扣押在深圳。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日前對10人提起公訴,案件昨(28)日審訊完後,法庭宣佈擇期宣判。不過,有陸媒透露,被起訴的10名港人當庭均表示認罪,希望從輕處罰。

綜合陸媒報導,12月28日下午,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庭審理了鄧棨然、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偷越邊境案,聽取完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各被告人及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後,法院決定擇期宣判。

法院還說,部分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公開審理。另外,《文匯報》報導,鄧棨然、喬映瑜等10人當庭均表示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不過,被告家屬卻要求當局請勿再以「擇期宣判」等理由,繼續無限期拖延釋放12名港人。臉書粉專「12港人關注組」也發文表示,儘管中國法院聲稱審訊以公開形式進行,但卻以旁聽席已滿爲由,拒絕家屬、委託律師、記者,以至各國外交人員旁聽庭審;官派律師也拒絕接聽家屬、迴應家屬訊息,批評這根本是「秘密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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