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公費留學考試放榜 全國共計141人錄取
教育部景圖。(李侑珊攝)
爲積極培育我國產學界所需、具國際視野的高階專業人才,教育部辦理公費留學考試,並於29日公告112年公費留學考試錄取名單。今(112)年度合格報名人數共353人,總計錄取141名,其中「一般公費留學」錄取117名、「勵學優秀公費留學」錄取1名、「身心障礙公費留學」錄取8名、「原住民公費留學」錄取10名及「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錄取5名。
教育部表示,爲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培育我國熟稔該地區的高階人才,今年「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錄取東南亞研究、戲劇、非物質文化資產、東南亞/南亞法治及族羣與移民等5個學門共5名考生,預定赴泰國、印尼及馬來西亞等國家留學。
教育部提到,另今年度原住民公費留學足額錄取10名,錄取的原住民公費留學生出國進修研究領域包括公共行政與政策、少數族羣教育、戲劇、刑事法學、公法學、國際法學、性別研究及老人醫學等共計8個不同的專業領域。
教育部說,而自110年起配合「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計劃」於6大核心戰略產業相關學門提供一般生23名錄取名額,112年考試結果計錄取包括「人工智慧」、「資通訊安全」、「生物醫學」、「老人醫學」及「公共衛生(含疫情管控)」等5個學門共17位考生。
教育部指出,112年公費留學考試錄取名單公佈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edu.tw/,點選路徑:教育部首頁―認證檢定及留考―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公費留學考試)。相關考試成績,可逕至教育部112年公費留學考試報名系統(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studyabroad/exam/)登錄後查詢;若考生對成績有疑義,則可於成績單寄發次日起10日內,即113年1月8日前(以郵戳爲憑)填寫「面試成績複查申請書暨查復表」,並檢附原成績單影本、貼足掛號回函郵資,以通信方式向教育部行政協助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提出複查成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1次爲限。
教育部提醒,錄取生需於113年4月1日起至同年8月30日以前至本部完成簽訂行政契約,並自行申請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之國外優秀大學校院無條件入學許可,至遲應於115年9月30日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啓程出國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