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級分 維持各科1%考生均分級距

圖爲今年學測考場情況。(本報資料照)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今(25)日召開常務委員討論「學科能力測驗及分科測驗成績用於分發入學管道之級分計算方式」。經大會決議,111學年度維持現行學測制度,以各科1%學生平均分數作爲級距計算基準,後續將持續進行級分精進研究。

現行學測成績用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管道,以15級分來計算,並取前1%考生的平均分數,除以15作爲級距,用來評量考生學科程度。而「分發入學」使用學測、分科測驗兩種測驗成績加總作爲分發依據,並以60級分來計算。

招聯會常委會認爲,分發入學、繁星推薦和申請入學的精神和設計不同,僅使用考試成績作爲分發依據,應提高考試成績的鑑別度,以維持公平性,因此得討論要取前1%或是0.1%考生平均分數來計算各科級距。

招聯會表示,在今日會議討論過程中,常委會雖認同0.1%,較能提高鑑別度,且更具公平性,但擔心政策調整時間匆促,恐怕會增加考生心理上的不確定感,最後決議111學年度分發入學維持以前1%學生平均分數作爲級距計算基準,並以60級分計分。

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指出,未來將繼續進行級分精進研究、透過更多數據分析與模擬,並加強與社會溝通後再視情況調整,因此確定今年7月分發入學管道級分計算方式維持不變。

王文俊也說,由於招聯會日前已確定,111學年繁星和申請管道採用的學測成績,級距計算基準不變,因此確定今年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招生管道使用學測、分科測驗成績,都維持1%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