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童遭媽媽男友「裸體重壓」3年…一份問卷調查拯救了她

女童媽媽同居男友性侵,但害怕媽媽難過選擇隱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123RF)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王姓男子女友及其小學四年級的女兒同居時,竟趁着女友不在,多次不顧女童反抗強摸對方下體,甚至還在深夜闖入女童房內性侵得逞,而其中一次女童母親還撞見,但事後竟選擇原諒,而女童因害怕媽媽傷心選擇隱忍,直到學校老師發現後,全案才因此曝光法院審理時,王男矢口否認犯行,但女童指證歷歷,因此依對未滿14歲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判王男9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2015年2月至6月間某日晚上,王男趁着女友睡着不注意時,闖入女童房間強壓在她身上,女童因此驚醒,但王男仍不顧她反抗,強脫她內褲性侵。得逞后王男竟還食髓知味,隔日再度闖進女童房內性侵,而這次女童母親醒來,發現他不在身邊,便到女童房內查看,發現王男全身赤裸壓在女童身上,甚至還撫摸女童身體,氣得大罵「你在幹什麼!」王男見狀立刻起身迴應「沒事,走錯房間了」,便回到女友房間。

王男的惡行被發現後,沒有因此罷手,2016年7月帶着女童及其他親戚游泳池游泳時,王男假藉要教女童游泳,遂將她帶到她踩不到底部的深水區域,趁機將女童抱在身上,並強行撫摸她下體猥褻得逞。另外,2017年6月間,王男從外地返家,見到女童獨自坐在客廳沙發上講電話,又故技重施對女童性侵得逞,而這次結束後,王男竟還丟了300元給女童,要女童不能說出去。

女童遭受性侵的3年來,身心受創,但又害怕媽媽傷心難過,也不知道說出來後會發生什麼事,所以選擇隱忍,直到2018年2月,王男又再度對她猥褻,而碰巧學校在做問卷調查,其中一項是詢問是否有被性侵,女童勾有後,老師見狀便立刻通報學校並通知女童母親,全案才因此曝光。

王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還稱他與女友母女相處多年,感情很好,家中所有花費都由他來負擔,不知道爲何女友母女要陷害他,而即使他感到心寒,但念在多年感情,他還是每個月給對方2萬元生活費。至於他裸身到女童房間,他辯稱,自己有裸睡習慣,當天是因爲喝酒走錯房間,根本不清楚自己做了什麼,另外針對猥褻的部分,他則說,因爲跟女童感情很好,平時打鬧不小心碰到是在所難免,自己不可能對女童做出這種事。

女童母親證稱,她當時發現時很生氣,並質問對方,但王男迴應「沒有,就摸摸」,她氣得說:「看都不行,還摸!」而當時她沒有選擇報警,是因爲還沒有釐清事實,又怕報警了全社區都會知道,擔心女兒受到異樣眼光,後來她想分手,但王男說他沒做的事情,爲什麼要分手,她最後選擇原諒,也不追究。

法院審理時,女童指證歷歷,而法官審酌她從社工、偵查到審理期間的說詞一致,認定王男對女童性侵3次、猥褻2次,因此依對未滿14歲犯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等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9年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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