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起外籍人士確診無健保 需自付隔離治療費用
指揮中心規劃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示意圖,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邊境及社區防治政策穩健鬆綁,規劃自2023年1月1日起,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
指揮中心指出,現行民衆於國內確診後隔離治療或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醫療費用,不分國籍、或是否具健保身分,均由政府預算支應。依據監測資料顯示,本(2022)年截至11月28日止,非本國籍人士確診個案數計260,929例,佔本年確定病例數3.2%,其中112例爲中、重症個案。爲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預計自2023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以確診當下之身分別爲主):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臺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
二、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臺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說明,請相關部會(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宣導不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臺交換學生等)於入境前建議投保醫療險,在臺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衆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